#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張天雁裁判官
#1006石硤尾 #續審[3/2]
#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

陳(19)

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在九龍大埔道56號後巷管有可發出激光射線的儀器,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


開庭


控方已經將證據呈堂,辯方大律師中段陳詞,考慮控方回應後,法庭認為表面證供成立,辯方證人的可靠性會在較後階段考慮。

被告選擇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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