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崔美霞裁判官
#0915灣仔 #裁決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無線電

陳(23)

控罪:
(1)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於2019年9月15日在灣仔莊士敦道近太源街一帶,保管或控制一把信用卡形摺刀、一把萬用刀、一罐噴漆、三束膠索帶及一盒火柴,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 ,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2) 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
另於同日同地無牌管有一部無線電通訊收發器

裁決速報
2項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