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020旺角 #答辯

D1:謝
D2:區
D3:胡
D4:梁
D5:楊

控罪:

1-D1-D5 參與非法集結

2-D1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警長x)

3-D1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一塊石頭,一把鉗)

4-D2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一支噴漆)

5-D3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總督察Y)

6-D3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5條膠索帶,一枝行山杖,一卷黑膠紙)

7-D4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2卷黑膠帶)

8-D5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一包膠索帶,一枝行山杖)

9-13-D1-5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答辯意向:
各被告全數控罪 不認罪

控方有17名證人(約傳召其中10名證人),不爭議片段連貫性,及醫療報告,錄影片段約共38分鐘,各辯方大致沒有證人(除D3或有一名)

預審期:10天
(嚴官擔心未必足夠)

控辯雙方討論後認為需有審前覆核。

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案件押後至2020年12月4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進行審前覆核,嚴官初步預留15個法庭工作天(2021年3月10-30日九龍城裁判法院),以免12月時會更少連續日子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