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
#水佳麗裁判官
#0925屯門
#審訊

D1 文
D2 湯

控罪1:傷人19
控罪2:非法集結

請各旁聽師請留意

❗️❗️水官已撤回批准使用文字通訊器具,作文字通訊用途❗️❗️

已完成盤問證人 DPC1655 黎浩宏 (音同)
控辯就特別事項亦已完成盤問高級警員23368 李卓庭(音同)

案件押後至明天0930再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