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001荃灣 #提訊

A1: 陳 (39)

控罪:
(1) 暴動
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2) 縱火
被控於同日同地,與其他不知名人士,無合理辯解下用火損壞另一人的財物。

背景:
去年10月1日,市民響應「國殤日」號召,於各區抗爭,爆發激型衝突。其中在荃灣海壩街至大河道一帶,中五男生健仔遭警謀殺、槍傷左肺,更一度命危。他與其餘7人被控暴動、縱火和襲警等共5項罪名,並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其中年紀最大的A1 陳 (39) 一直未有任何律師代表,於今年9月3日提訊時被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要求今日再度提訊,以彙報聘請法律代表的進度。
(參考 香港獨立媒體網報道


A1一直未有律師代表,法援署上星期剛剛委派了辯方律師接手案件,需時給予法律意見。

A1押後至2020年11月24日1430在區域法院再訊;
案件排期於2021年2月11日1430 在區域法院作審前覆核;
並於2021年3月8日0930 在區域法院開審,預計審期15天。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