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七庭
#劉淑嫻裁判官
#裁決
#1001荃灣 #非法集結

趙(19)

控罪:
非法集結

詳情:
被控於19年10月1日,在荃灣荃新天地外的行人天橋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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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理由(簡短版)

裁判官考慮控方證人及辯方呈上的YouTube 片段,警長供稱被告被捕前一直盯緊白衣男子,警長在觀看片段後承認在橋上曾經望左望右,雖然他堅稱前方的警員沒有阻礙視線,仍然能看見荃灣廣場方向,但從片段可見當時橋上已沒有其他人,並沒有看到白衣男子從荃灣廣場方向折返的情況,法庭不能確定警長一直盯緊白衣男子。

當時,荃新天地的玻璃門已關上,該處的天橋已成堀頭路,法庭需考慮被告是否唯一在堀頭路的人,片段可見玻璃門前有10至20名市民,他們有老有年青,有男有女,當中有著黑色衫有著白色衫或其他色衫。

當時,警長曾向白衣男子警告「唔好走」,有其餘2名警員上前成功追截被告,法庭觀看片段後認為並非如證人所講事件緊接著發生。

劉官認為不排除警長當時只是憑著白衣男子的衣著將被告辨認出來,所以才需要問「豬嘴係邊度」,雖然被告身穿白衣及孭著黑色索帶背囊而出現在該處顯得十分可疑,但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