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第二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1001屯門 #轉介文件

葉(20)

📌修訂控罪📌
控罪1:暴動。
控罪2: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即管有2樽噴漆)
控罪3:襲擊警務人員。
(即警員14159)

案情:
//10.1國慶日多區有示威衝突,20歲理髮師涉於屯門大會堂外用雨傘擲向警員,被控襲警及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兩罪,案件原定昨日(4日)提訊,惟因被告留醫缺席。他至今早(5日)出院,並於屯門裁判法院應訊。辯方在庭上投訴,被告被制服後,遭警員打肚和肩膊,並延遲送院。//
(摘自《明報》2019.10.5)

控方無需被告答辯,轉介文件去區域法院進行答辯。
辯方表示將以中文審訊,並保留不在場證據。

案件押後至11月12日1430區域法院答辯,被告繼續按原有條件保釋。


#粉嶺裁判法院第二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1001屯門 #提堂

D1:冼
D2:劉

控罪:非法集結。

案情:
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屯門大會堂的文娛廣場外集與一場未經批准的集結。

控方申請將以上兩案合併。合併處理。

控方無需被告答辯,轉介文件去區域法院進行答辯。
辯方表示將以中文審訊,並保留不在場證據。

押後到11月12日1430於區域法院答辯,各被告繼續按原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