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110旺角 #提訊

已刪去部分被告之相關詳情

👤A2林(16)
👤A3陳(49)
👤A4趙(25)🛑已還押逾340日
👤A5王(46)

控罪:1.非法集結(所有被告)
5.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A4)
6.管有第I部危險毒藥(A4)
*早前有新增控罪8-11,惟有關控罪未有被讀出

早前庭上投訴:警方延誤為A4安排診治超過12小時,A4被捕時遭警方壓在地上。律師初次與A4會面,頭部腫脹有傷,律師要求將A4送院,惟12小時後再與A4會面仍未獲送院。

案情:於2019年11月10日在旺角山東街一帶連同他人參與非法集結。(控罪一)
指A4於同日在旺角山東街近西洋菜南街交界外,管有 2 枚汽油彈,3火機,1樽消毒火酒(控罪五)
指A4有毒藥表第一部所列的毒藥昔多芬2片(控罪六)

控方的文件,材料,相片,影片未齊,辯方未出信給控方,辯方申請押後

A2申請押後,與控方有商討
A3,5保留答辯(傾向不認罪)
A4有另外的申請

保釋事宜:
。A2由2200-0700改為撤銷24-26/10的宵禁
。A2其餘日子宵禁時間由2200-0700改為0000-0700

🛑🛑🛑🛑🛑A4認罪🛑🛑🛑🛑🛑
無保釋申請

A4押後至2020年12月28日0930區域法院處理正式答辯及求情陳詞,控方需在3天前準備過往刑事紀錄等資料‼️

其餘被告押後至2020年12月15日1430區域法院聆訊,如有被告認罪,則在12月28日與A4一同答辯(不清楚12月15日A4是否需要出庭)

除A4以外,其他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

(直播員按:趙手足精神正常,有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