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黃雅茵裁判官
#20200527銅鑼灣
#20200105上水 #判刑

👤吳(22)🛑已還押逾4個月

#20200527銅鑼灣
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被控於2020年5月27日,在銅鑼灣東角道及軒尼詩道交界管有兩支鋼筋、一個士巴拿、兩個螺絲批、一個鎚仔、一把刀、一個剪鉗、一個打火機、一個點火器及兩樽天拿水,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使用該物品,以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20200105上水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20年1月5日,在上水中心一燈柱旁,管有一把生果刀、一枝木棍及一把扳手。

速報
銅鑼灣案件量刑起點3個月監禁,認罪扣減1/3,即2個月。
上水案件量刑起點12個月監禁,基於在保釋間再犯案加至15個月,認罪扣減1/3,即10個月。
共12個月,其中1個月同期執行,另外就被告身體問題,扣減多1個月。
‼️合共10個月監禁,即時執行。‼️

由於控方要求裁判官明確指出兩案的確實刑期,即最後一個月扣減屬那一單案,押後至1430繼續。

開庭後控方又話問題可自己解決,維持上面提及嘅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