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九庭
#陳仲衡法官 #審訊 [1/12]
👤杜(23) #0714沙田

控罪:
(1) 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7B(2) 條。罪行詳情指被告人於2019年7月14日在香港新界沙田沙田正街18號新城市廣場第1期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2) 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
違反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隊條例》第63條。罪行詳情指被告人於2019年7月14日在香港新界沙田沙田正街18號新城市廣場第1期3層,(用雨傘)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員20355葉卓軒。

(3)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罪行詳情指被告人於2019年7月14日在香港新界沙田沙田正街18號新城市廣場第1期3層,非法及惡意對梁子健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右手無名指骨折)

(4) 有意圖而傷人
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條。罪行詳情指被告人於2019年7月14日在香港新界沙田沙田正街18號新城市廣場第1期398-398A號舖 “COACH”外,意圖使梁啟業Keith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咬斷牠的右手無名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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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否認全部控罪
🟢獲准撤銷被告的人事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