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112黃大仙 #提堂

張(23)

控罪一:縱火
2019年11月12日在黃大仙彩虹邨近碧海樓的迴旋處用火損壞屬於其他人的雜物和馬路的路面

控罪二(傳票):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不知名的人留下塑膠路障,對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
(摘自頭條)

不認罪

4名控方證人,無警誡供詞,被告自己有可能上庭作供

預審期:1天

保釋事宜:
宵禁由2200-0600改為2300-0700

案件押後至2021年1月12日0930九龍城法院第七庭進行審訊,期間以現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