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案】官裁3控罪表證成立 黎智英選擇親自作供 押後至11.20續審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控方早前舉證完畢,辯方昨日作中段陳詞,要求法庭就黎面對的3項控罪裁定表證不成立。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今(25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宣布,裁定黎所面對的3項控罪表證成立,需要答辯。經30分鐘休庭,辯方指給予法律意見後,黎選擇親自作供,另擬傳召一名專家證人就社交軟件Signal作供。由於3名法官在8至10月均有其他案件要處理,未能立即聽取黎的證供。經商討後,最終押後至11月20日續審,屆時黎將出庭作供。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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