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灣仔|兩男暴動等罪成囚49及54月 官斥示威者油站旁擲汽油彈、妄顧他人安危

【法庭線】2019年10月1日,警方反對民陣在港島發起「沒有國慶,只有國殤」遊行,並在發生衝突後,出動水炮車驅散示威者。13 人被捕,「踢保」後再被捕,其中兩男被控暴動、拒捕,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周五(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分別被判囚4年1個月及4 年半。 暫委法官李志豪指,案發時有示威者在油站旁投擲汽油彈,妄顧警方及附近市民安危,斥示威者不論是「無知愚昧」或「殺得性起」,做法都「令人髮指」。官又指,示威者在「舉國慶祝」的日子借機挑起大眾情緒,目的明顯不過。 (全文)

#20240308新聞 #1001灣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