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47人案】李予信稱曾因財政問題被公民黨拒出選超區、被捕後改獲黨支持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8日)踏入審訊第109天。前公民黨東區區議員李予信繼續作供,就他拒任鄭達鴻第二,但其後改參選超區,李解釋自己想做立法會議員,但「排第二係唔會做到」,而當時譚文豪曾問他參選意向。李指曾與譚會面,提及他所倡的政策理念或與公民黨否決所有撥款和議案的立場有出入,譚指他可繼續講其主張,李理解其言下之意是黨就否決的立場「有彈性」、他成功出線再算。李其後申請黨內「徵召機制」參選超區被拒,理解黨因他勝算不高無法全數資助其40萬初選經費。不過李於6.12一周年涉非法集結被捕後,獲告知引起黨內高層和黨員關注,並獲得捐獻,黨遂重新考慮支持他出選,李終於6月19日宣布參選,但於初選落敗。

就公民黨簽署的「墨落無悔」聲明,李指與他無關,因他當時並非公民黨潛在候選人,「我冇去關心」;而他無出席過協調會議,決定參選後不知道初選規則,向黨查詢方獲告知超區「坐三望四」,理解是協調目標。李亦指,提及否決財案的選舉單張為公民黨共用,但《國安法》後無再派發亦刪去相關字眼。(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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