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圍城】18人暴動罪成 判監3年至4年9個月 1人待索教導所報告押後判刑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理大圍城」,大批市民響應號召前往「營救」被困示威者,其中油麻地共有213人被圍捕,分成多案起訴暴動罪。其中1人認罪,18人則經審訊被裁定罪成。法官游德康考慮各被告有正面良好品格、不爭議大部份案情,予以扣減刑期,最終判18人監禁3年至4年9個月不等。餘下一名案發時年僅17歲的女生,則押後至8月5日判刑,以待索取教導所報告。

裁決當日,辯方要求替案發時年僅17歲的第十九被告索取更生中心或教導所報告,惟游官指教導所最長羈留期為3年,女生當日攜帶「幾充足嘅裝備」,認為教導所不足以懲罰和阻嚇,故拒絕辯方要求。

至今日聆訊,控方呈上同一事件的案例,當中有案發時年僅16歲的被告判入教導所。游官表示閱畢相關案例後,想法有改變,比較謹慎、公平、合法的做法是先索取教導所報告,故下令替何索取教導所報告,押後至8月5日判刑。(全文

#20230715新聞 #1118油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