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巴士站襲擊男子 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押9.20開審

【東方日報】一名休班男警涉嫌於今年1月,在港島柴灣小西灣巴士站襲擊一名男子。事隔近3個月,男警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案件今(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被告否認控罪,裁判官何慧嫻把案件押後至9月20日開審,預計審訊需時3天,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48歲被告劉驍璋,現已停職,控罪書上沒有報稱職業。他被控於2023年1月8日,在小西灣(藍灣半島)巴士總站城巴員工休息室內襲擊郭福基,因而對郭造成身體傷害。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任何人因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而被定罪,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3年。

據控方原先表示,本案有6名控方證人,當中包括事主等,被告並無任何招認。控方亦會依賴涉案巴士的行車紀錄儀,並指當中有拍到被告推事主進員工休息室。不過辯方指希望傳召3名當日到現場調查的執法人員作盤問,控方表示會安排作為控方證人讓辯方盤問,故將有9名控方證人。另外辯方又指事主曾到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但其談及本案事件與其口供不一致,故可能會傳召該課的人員作供。(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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