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酒吧衝撞及掌摑女子 官指案件有疑點 男警脫罪

【東方日報】一名男警去年8月休班期間,涉嫌在旺角一間樓上酒吧掌摑一名女子,被控普通襲擊罪。男警不認罪受審,九龍城法院裁判官余俊翔今(12日)裁定被告面對的控罪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指事主的證供與酒吧職員所說的版本截然不同,裁判官亦未能就兩個版本取得磨合,故未能確定當時的事發經過,因此裁定罪名不成立。

48歲被告馮漢邦,控罪書上報稱任職公務員。他被控於2022年8月6日在旺角彌敦道旺角新城23樓Lab Bar襲擊一名姓魏女子。裁判官指由於兩名控方證人有不同的版本,故未能確定當時的事發經過,並認為控方未能毫無合理疑點排除被告當時是自衞。裁判官又指即使接納事主的版本,當時被告坐的位置與事主相近而且通道狹窄,故不能排除他站起時意外觸碰到事主。裁判官最終因案件有疑點最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姓魏女事主早前在審訊時供稱,被告當時坐在她鄰枱,2人是初次見面。他見到被告當時有喝酒,但不知有否喝醉。她其後去廁所後折返,發現一名金髮女子躺在她之前坐的位置,其右眼下有傷痕,該女子責備被告,被告其後突然責備事主再向她施襲,包括先後摑她兩邊臉及撞她嘴角;酒吧職員則稱當日見到被告先被一名金髮女士毆打,其後坐在沙發上休息,其後事主走向被告與他傾談約半小時。後來該職員與事主一起坐在沙發椅後面位置背向坐在沙發的被告。及後他看見事主的手有動作,應碰到被告,其後再見到被告用手打向事主面頰。(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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