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認「起底」判緩刑 判詞:受害警不涉拘捕12歲女童 鼓吹轉發乃加刑因素

【獨立媒體】2020年9月「九龍大遊行」期間,12歲女童遭警員圍捕,職業訓練局女學生事後把一名懷疑涉事的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轉發至社交媒體,違反高院針對「起底」警員的臨時禁制令。她早前承認藐視法庭,判監21日、緩刑12個月,另須向律政司支付3萬元訟費。法官高浩文今(14日)頒布書面判刑理由,指事實上被「起底」的警員並非涉事警察,更沒有在當日被指派在旺角執勤,卻遭廣泛「起底」。法官又指被告帖文稱「記得唔好share出去呀」是加刑因素,但考慮被告在翌日已刪除帖文,加上被告表示明白遵守法庭命令的重要性,重犯機會不大,合適的判刑為監禁21日、緩刑12個月。

判詞交代案情,2020年9月6日警方被指派驅散非法的公眾遊行,其間一名12歲女童被警員截停及跌倒在地上,事件獲傳媒廣泛報導。翌日,被告在 Facebook 發表一則公開帖文,載有一名警務人員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宗教信仰、過往教會、小學、中學及相片,而該警務人員被指牽涉12歲女童事件。

涉案 Facebook 帖文亦載有一條連結可通往一則 Telegram 訊息,該訊息載有涉事警務人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警員的中文姓名、宗教信仰、過往教會、中小學、Facebook 及 Instagram 帳戶和相片;以及其家人的中英文姓名和 Instagram 帳戶。被告並稱:「記得唔好share出去呀」、「為大家介紹」、「2020/9/6 推跌12歲小妹妹個隻狗」及「老豆搵仔料」。

警方在9月7日發現被告的 Facebook 帖文,截至當日為止,該帖文被分享共1,161次,以及獲得合共1,983個「嬲嬲」、「讚好」和「驚訝」反應,和327個網民留言。

判詞則指,事實上被「起底」的警務人員並非涉事警察,更沒有在當日被指派在旺角執勤,然而他及家人在社交媒體平台遭廣泛「起底」,警員亦受到不同程度的滋擾、騷擾及恐嚇,包括在 Instagram 上收到騷擾訊息。 (全文)

#20230414新聞 #原訴傳票 #網上起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