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47人案】區諾軒:不想將「攬炒」與《基本法》解散立會機制混為一談、真誠認為戴耀廷看法與初選無干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4日)踏入審訊第31天。區諾軒繼續接受盤問,重申初選文件無提戴耀廷「攬炒十步」亦無要求參加者支持「攬炒」,而他認同否決預算案致特首下台造成「憲制危機」,但不想將「攬炒」與《基本法》中否決財案致解散立法會的機制「混為一談」,強調當時真誠地認為戴耀廷想法「同我哋成班人搞初選無干」。戴曾形容立會過半否決權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法官陳慶偉一度指「大殺傷力武器」概念最早於20多年前出現,美國以此為由入侵伊拉克和推翻其政府,惟區稱沒想到該歷史背景,認為該說法只是戴對使用憲制權力的論述框架和包裝。

辯方亦展示提名表格,法官陳仲衡關注參選人須聲明無因相關法例喪失參選或當選資格。區指知道有參選人曾被DQ,但他作為初選舉辦者「都可以叫係『打開門口做生意』」。陳仲衡一度質疑條款是否「window dressing measure(整色整水)」,區同意是採用「誠實制度」,又認為民主要素包括參選和被選權,「我哋冇諗過去DQ曾經被政府DQ嘅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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