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斷警手指判囚5年半 杜啟華上訴遭駁回 官指有意圖令警員受「嚴重傷害」

【法庭線】2019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巿廣場爆發警民衝突,港大畢業生杜啟華被指咬斷警長的無名指,被裁定襲警、傷人等4罪成,判囚5年半。杜啟華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案件上周四(16日)在高等法院審理,上訴庭即日拒批上訴許可。

上訴庭法官彭寶琴周五(24日)頒判詞指,從咬噬所造成的傷勢、上訴人當時動作等作出唯一推論,法庭肯定他是有特定意圖,令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法官又指,辯方專家證人單憑觀看影片,認為上訴人的咬噬可能是反射動作,「結論純屬臆測」。(全文

#20230324新聞 #0714沙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