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保釋條件 何俊仁被撤銷保釋即時還柙

【獨立媒體】涉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原獲保釋的何俊仁,昨(21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有報道指他涉保釋期間干擾初選案控方證人的家屬。何今(22日)被押解往高等法院(移師西九法院),控方指何違反保釋條件,故反對他繼續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決定撤銷何俊仁的保釋,他須即時還柙。他被押走時向旁聽人士微笑及揮手。

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前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70歲,律師),於去年8月獲高院批准保釋。他今由大律師黃錦娟代表。律政司代表為高級檢控官李庭偉。

律政司指,何俊仁違反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的保釋條件。何的代表大律師黃錦娟則指,希望法庭能繼續批准何保釋。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考慮後,認為何違反保釋條件,決定撤銷其保釋。

另外,有傳媒申請豁免9P報導限制,遭蘇官以避免揭露控方證人身份、以免對家屬構成不必要壓力,以及避免影響審訊公平性為由拒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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