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煽動顛覆等罪囚5年 武館教練不服刑期提上訴 原審案情指倡武裝達「港獨」

【法庭線】尖沙咀一間武館的男教練,被指2020年起一年半間,在 Facebook 發帖倡建「港獨武裝力量」、辦「殺鬼隊訓練班」,他早前承認《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男教練另與女助手就藏有開山刀、弩等承認「無牌管有槍械」罪。

原審區院法官練錦鴻於2023年2月24日判刑時指,本案屬「情節嚴重」。因《國安法》控罪受最低刑罰所限,男教練認罪惟未能獲完整3分1刑期扣減,最後判囚5年。而女助手則就無牌管槍罪判監16個月。

男教練不服刑期,上周四(16日)在沒有律師代表下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暫未安排聆訊日期。(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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