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街站貼PayMe二維碼 社民連兩人無牌籌款罪成判罰款1000元及800元

【明報】社民連前年在旺角東天橋兩場街站中,被指於易拉架上展示收款二維碼,主席陳寶瑩及兩名成員和義工共被票控5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罪。經審訊後,裁判官今(1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陳寶瑩和女成員面對的其中兩罪罪成,分別判罰款1000和800元。

辯方在審訊中指,法律條文規管的是於公眾地方收集金錢,被告僅以二維碼提供捐款資訊,法庭應處理明文禁止的行為。裁判官裁決時回應,該地點毫無疑問是公眾地方,本案著眼點在於活動是否影響他人或公眾安寧,亦不應將收款方式侷限於現鈔,否則有違立法原意。

裁判官續指,7月的街站中擺放2個易拉架,並寫上「捐款撐長毛」等字眼,再配上社民連PayMe編碼和官方網站等,明顯地有收集金錢的行為或籌款活動。裁判官認為與最終成功收款只是「一鍵之遙」(one click away),況且以此決定入罪與否,是不切實際。至於餘下3罪,易拉架上有關捐款的字眼頗小,用意不明顯,控方舉證有疑點,因此裁定罪名不成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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