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47人案】區諾軒:不同意強迫他人否決財案做法 對無法維護多元聲音感內疚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4日)踏入審訊第24天。區諾軒繼續接受盤問,同意「會積極」用權否決預算案的字眼由戴耀廷「發明」,但加入協調文件後新東及九西無進一步會議討論和達成共識,林卓廷及黃碧雲亦無簽署「墨落無悔」或「共同綱領」。區並認為民主派應維持多元性,故不同意當時部分人強迫他人同意否決預算案的做法。

區諾軒同意他與戴耀廷是「35+計劃」的「主要推手」,他自己主要負責行政。法官李運騰問誰是「大腦」,區指「較少爭議嘅就係戴耀廷負責咗好大部分佢對於35+嘅理解」,即論述工作,又指戴在理論和主要發言人方面都是較主要位置。區主動補充,初選期間接觸較多相對保守的參選人,甚至社民連及民主黨等會託付於他,並突然表示:「我自己覺得好內疚,我係維護唔到多元嘅聲音。」官一度指不需深究該點(“You don’t need to go into that.”)。

區諾軒今繼續接受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盤問。區早前供稱與戴耀廷辦初選「初心」不同,他的目標是協調民主派爭取立會過半,戴則着重運用否決權。

區今確認,他在所有協調會議都沒有主動提出立會過半後否決預算案,並只在新東第二次會議提出質疑,表示「始終民主派有好多唔同人參選,唔同人有唔同諗法」,而功能界別參選人會顧及界別利益,「唔能夠勉強其他人否決財政預算案」,但不記得有誰回應。沈士文問上述是否他反對綑綁參選人否決預算案的例子,區表示:「我係有表達過唔同意。」

沈總結,故區諾軒在整個35+計劃的態度,是任何人都可以就否決預算案提出他們的看法,但不能強迫和綑綁其他候選人去否決?區指他的確不想綑綁其他人,但「公允地講句」,到了6月9日初選記者會,他的確無反對過戴耀廷對否決預算案的看法,此後也沒有反對,重申當時沒想到會犯法。

案件明早續審。(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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