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47人案】庭上披露:警方據國安法取得提交物料令 要求蘋果、立場和獨媒交出資料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李予信早前打泰拳而受傷留院,缺席昨日審訊,他今日如期出庭應訊,庭上所見精神不俗,不過法官警告若果類似情況再度發生,他便不會繼續獲准保釋。本案共有4個版本的控辯雙方同意事實,控方讀出其中一份由13名被告所同意的事實,當中披露警方根據《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7第3條,於2020年12月24日獲高院簽發提交物料令,要求《獨立媒體》、《立場新聞》、《蘋果日報》向警方提供或交出與案相關物料。

控方代表之一、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接著讀出控辯雙方同意事實,由於不同被告所同意的內容不同,因此共有4份不同版本。

警方根據《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7第3條,於2020年12月24日獲高院簽發提交物料令,要求香港獨立媒體網絡有限公司(《獨立媒體》所屬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新聞》所屬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和壹傳動有限公司,向警方提供或交出相關物料,皆列為本案證物。

有關來自趙家賢的證據,趙於2021年1月6日被捕後,警方執行搜查令,在趙的住所和太古城區議員辦事處檢取有關民主動力的文件。警方另把趙家賢 Facebook 專頁的帖文列為證物。

偵緝警員8143從趙家賢檢取了兩部手提電話,並從中取得相關材料。另外,警方亦取得趙的 WhatsApp 對話,以及相關人士所使用的電話號碼。

控方已完成宣讀第一個版本的同意事實,案件明日續審,屆時將讀出餘下3個版本。(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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