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圍城】8人暴動罪成 判囚3年半至4年9個月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理大圍城」,大批市民響應號召前往「營救」被困示威者,多區發生警民衝突。油麻地共213人被圍捕,全被控暴動罪。8人案中6人開審前認罪,不認罪的兩人審訊後亦罪成,8人今(2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半至4年9個月。暫委法官葉啓亮指,案發時約有2千名示威者與警方對峙,人數遠超警力。另外有被告帶備大量裝備如士巴拿及螺絲批,故以5年為量刑起點。

暫委法官葉啓亮判刑時指,本案暴動屬嚴重,而且是有預謀。案發時有逾2000名示威者,與警方對峙近一小時,示威者人數遠超警方,期間示威者曾投擲逾200枚汽油彈,猶如小型戰場。雖然警方進行驅散,但示威者行動仍然持續,另有4名警員在驅散行動中受傷。

至於對社群關係造成的影響,葉官指暴動會加深不同人士的政見分歧,破壞警民關係。示威者針對警方並衝擊防線,情節嚴重。葉官指,雖然沒有證據顯示各被告為帶領或號召的角色,但暴動規模大。

葉官又認為,辯方呈交另案其他被告的判刑案例,對法庭的指導作用不大,因每宗案件的案情有差異。

葉官指即時判監是唯一選項,考慮到參與暴動的人數、暴力程度及對警方造成的傷害等,另有被告帶備大量裝備如士巴拿及螺絲批,因此決定以5年為量刑起點。

由於第十三被告案發時雙手只戴手套,沒有其他裝備,因此下調至4年9個月。除不認罪的被告外,其他人均獲認罪扣減。葉官另外考慮到各被告年輕、無案底及因一時衝動犯案,決定再減刑3個月。(全文

#20230225新聞 #1118油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