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47人案】區諾軒:新西協議為「會」用權否決財案 其餘4區為「積極」運用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今(22日)踏入審訊第13天。區諾軒續作供,提及5個地方選區各有協議,當中除新界西表明「會」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其餘4區均僅稱「積極」運用權力否決預算案,並只有新西和九東兩區將協議文件附在提名表格上。庭上展示參選人簽署的提名表格,列明支持和認同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法官李運騰主動指出,對表格條款第6點「我特此聲明,我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感興趣,區諾軒解釋民主動力設計該表格時,「希望每一個參與者都能夠奉行到第6點嘅精神。」而在本案中,8名新界西參選人均認罪,九龍東6名參選人中僅施德來一人不認罪。

控方早前確認會引用「共謀者原則」舉證,並會於辯方開始盤問前,交代在該原則下針對每名被告的證據。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 Trevor Beel 今甫開庭,指若控方於主問完結才說明使用的證據,辯方或沒有足夠時間準備盤問,望能於明早前收到相關文件。法官指現時望先聽取證供。(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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