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被控殘廁非禮、咬傷同袍7罪 轉介區院3.7再訊

【法庭線】曾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警司陸振中,被指於2022年6月,2日內3度於粉嶺一個殘廁非禮同一名女子,再於同年7月中疑酒駕及醉酒鬧事,咬傷數名同袍。

他被控非禮、危駕及襲擊共 7 罪,案件周三(15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修訂控罪,並轉介至區域法院,押後至3月7日再訊,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批准。陸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已被停職的陸振中(43歲,警察),被控3項猥褻侵犯罪,各一項危險駕駛、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普通襲擊罪。

控罪指,他在2022年6月22日及23日,在粉嶺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2樓傷殘人士廁所內,3度猥褻侵犯女子X。

他另被控於2022年7月15日在粉嶺牽晴間一樓停車場,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即展示登記號碼 TR6788 的私家車;同日同地襲擊女子X;意圖使男子蔡文浩身體嚴重受傷,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蔡身體嚴重受傷;另襲擊男子賴文顯。

他獲准以5,000元現金續保,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境、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以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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