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47人案】官批准傳召兩警長就FB及YouTube作供 料4名同案被告作供需時6周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控方昨已讀出整份開案陳詞,何桂藍的代表大律師今反對控方傳召兩名警長以「專家證人」身份就 Facebook 和 YouTube 作供,指控方太遲提供證人口供紀錄予被告,導致她難以尋找辯方專家,對她造成不公。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則強調已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早把證人口供交予被告,況且4名認罪被告出庭作供需時6星期,被告依然有時間尋找辯方專家證人。法官最終批准控方傳召兩名警長作供,但二人的專家資格尚未確立,日後將會處理。案件下周一續審,預料控方開始傳召4名認罪被告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林景楠。

控方承認未有按《實務指示》在交付程序之前,將專家報告送達辯方,但強調只用了一星期時間把警長證人口供交給被告,乃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早(as soon as practicable)提交文件,沒有對被告構成不公。至1月16日,被告已收到相關文件。控方強調,由1月16日至今天,被告總共有26日研究及決定是否傳召辯方證人。

控方提及其中一名專家證人為警長6533,但他錄取口供時職級仍是警員(police constable),之後才晉升至警長(sergeant)。法官李運騰指文件顯示他以警長身份簽署,要求澄清他身份是警員還是警長,「他預料到自己會升職嗎?」惹來被告發笑。

休庭45分鐘後,法官陳慶偉宣布批准控方傳召兩名警長出庭作供,但不代表法庭接納二人的報告內容,而二人的專家資格是否確立則有待日後處理。稍後會頒布書面理由。

陳官並指,從庭上雙方的陳詞可見,Facebook 和 YouTube 影片的真確性(authenticity)和可呈堂性(admissibility)是一項尚未處理的問題,可是沒有任何人在案件管理階段提出過相關議題,若果有任何人挑戰控方呈交的 Facebook 和 YouTube 影片,便會對審訊有重大影響。陳官表示,若辯方有意提出爭議,法庭期望他們在下周一續審時提出,屆時需研究有什麼選項,包括分拆案件審訊。

辯方另提及控方開案陳詞指稱被告串謀計劃的協議內容涉及4項「非法手段」,然而早於案件進行交付程序時,控方卻指稱協議內容涉及公開行為(Overt acts),要求控方釐清指控基礎。 法官則指稍後處理。

此外,代表黃碧雲的大律師沈士文申請撤銷宵禁令,其他辯方律師紛紛提出相同申請,皆獲陳官批准,所有早前須遵守宵禁的保釋被告可獲撤銷宵禁令。陳官亦批准保釋的被告在審訊期間不需到警署報到。(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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