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畢業生非法集結罪成 提上訴許可申請被駁回 官同意警證供可信

【法庭線】2019年11月10日「八區開花」活動中,4男分別被指在旺角參與暴動、襲警等,其中一名地盤工及港大畢業生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判囚3個月,兩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訴許可申請,地盤工其後撤回申請,法官彭偉昌周四(19日)於高院上訴庭駁回餘下一人的申請。

法官在判詞中稱,因應警員對堵路者的注意及觀察,原審區院法官接納其證供能準確辨認申請人是「無可厚非」。法官續指,警方證人就上衣的款式、放置垃圾袋的次數等細節出現分歧,是可接受範圍,並非能動搖本案辨認證據的矛盾,拒絕申請人的上訴許可申請。(全文

#20230119新聞 #1110旺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