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罪脫遭上訴 陳虹秀被指不近示威人群 官質疑距離遠不代表沒參與集結

【獨立媒體】2019年8.31灣仔暴動案陳虹秀等8人,以及短租單位藏示威物品案6人,皆分別獲已離職的法官沈小民裁定暴動及串謀暴動罪不成立。律政司就兩案共13人的無罪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其中9人已離港,僅餘4人應訊。高院上訴庭今(18日)繼續聆訊。代表陳虹秀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原審法官已裁定陳沒有與其他人集結在一起,亦與遙遠的示威人群沒有共同目的,惟法官質疑潘熙對「集結」理解過於狹窄,不能單憑物理距離便代表某人不是「集結」一份子。3名法官聽過各方陳詞後,表示需時考慮,將於6個月內頒下判詞,期間批准4名答辯人保釋條件由原本每周報到一次,改為每個月報到一次。

潘熙亦反對案件發還重審,指事發至今已4年,由於原審法官沈小民已離職,必定由另一名法官審理,將對答辯人陳虹秀造成不公。對此,律政司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反駁指,本案控罪嚴重,證據絕非薄弱,既然控方提出如此控罪,就必須透過司法程序處理。即使交由另一法官重新審理,也是基於新案例和原有證據去作裁決,絕不會造成不公。至於年代久遠、證人記憶模糊的問題,律政司則指所有控方證人需重新作供,反而對辯方有利。(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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