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蒙面法遊行 8人否認暴動 控方:閉路電視拍得2人拆起磚塊

【獨立媒體】2019年10月6日示威者發起反《禁蒙面法》遊行,共26人被控暴動罪,其中8人否認暴動、管有攻擊性武器和使用蒙面物品等罪,控方今(9日)作開案陳詞,指各名被告於暴動範圍被捕,其中2名女被告曾拆起及搬動磚頭,過程被閉路電視鏡頭拍下,案發時年僅13及16歲的男生則攜有鐳射筆、士巴拿和噴漆等物品。

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日有超過500名示威者集結於軒尼詩道的暴動範圍,警方於5時25分設立防線,惟示威者沒有散去,他們做出多項破壞社會安寧行為,包括以雜物築起路障、掘起路上磚頭、拆掉欄杆、投擲硬物和汽油彈,以及用雨傘作掩護等。其間至少2名穿反光衣人士被汽油彈擊中。示威者亦築起「人鏈」,把物資從銅鑼灣傳送至灣仔。至5時52分,警方展開驅散行動,於軒尼詩道409至429號一帶拘捕了本案8名被告。

控方指稱,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謝及李曾拆起及搬動磚塊,謝亦被拍到曾投擲物品及手持一部無線電對講機。

各人被捕時均身穿深色衣服,部份人戴防毒面罩、手套、頭盔等裝備。其中第七被告、13歲男生被搜出一支噴髮劑、一支清新噴劑、2支士巴拿、一塊錫紙包裝內藏2粒球狀物品及一支鐳射筆。第十被告則被搜出一個士巴拿、一支黑色噴漆、一個打火機及2粒用錫紙包裹的球狀物體,內藏粉末。(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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