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遞員轉載南韓七欖《榮光》片被控煽動 不准保釋 12.16再訊】

【爆炸頭】一名42歲速遞員被指轉載韓國七欖插錯《榮光》片段,前日(21日)被國安處拘捕,今(2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王早上8時許由警車押送至法院。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12月16日下午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有否管有其他社交媒體帳戶。蘇惠德總裁判官拒絕辯方的保釋申請,辯方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利。

拘捕當日的消息指捕被告王,近日曾轉載南韓播錯《榮光》的片段,並指「感謝南韓仁川承認香港國歌」,且於近2年間,在社交媒體上發佈具煽動意圖訊息,呼籲他人反抗防疫政策,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侮辱國旗國歌,包括「送件已經唔再係我嘅責任,現在首要做嘅事就係為香港抗爭」等。

王(42歲),被控於2021年1月30日至2022月11月21日期間(包括首尾2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Instagram和Twitter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片段及/或圖片,具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D)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全文

#20221123新聞 #願榮光歸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