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5年前高登稱炸軍營 辯稱為宣洩情緒 官裁罪成:煽惑意圖與宣洩情緒可共存

【獨立媒體】一名案發時為IVE學生的27歲男子,涉於2017年於高登討論區發帖文,稱「不排除製作炸藥轟炸解放軍軍營」,並教人如何製造炸藥,他於2018年被捕,2021年被起訴。被告否認一項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今(29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還柙至10月14日判刑,待索取心理報告。被告辯稱向《香港中醫雜誌》投稿被拒,認為不公故在高登發「譁眾取寵」帖文宣洩情緒。暫委法官鄭紀航批評被告作供時砌詞狡辯,認為他是經深思熟慮,而且煽惑意圖與宣洩情緒可以共存,但由於帖文涉及詳細的製造炸藥步驟,因此裁定被告並非單純宣洩情緒。

控方對於辯方的申請沒有反對,最終鄭官決定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並將案押後至10月14日判刑,期間被告需要還柙。另外,辯方指將於求情階段提及本案拖延檢控,因被告於2017年犯案、2018年被捕,至3年後的2021年才被正式起訴。鄭官要求控方呈交檢控時序書,以了解有關情況。鄭官另要求警方爆炸品處理課呈交有關硝酸甘油爆炸威力的報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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