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記者認阻差辦公及妨擾罪候判 官稱不排除判監籲「不要有任何遐想」

【明報】去年8月31日港鐵太子站事件兩周年,一名網媒男記者於行人路中心架起腳架及相機,無理會警員警告及拒絕離開,被控阻礙公職人員及在公眾地方妨擾罪名。該名記者今日(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控罪,並在庭上請求裁判官讓他能向當日執勤的6名警員道歉,惟裁判官李志豪則回應「這不是我能力範圍」,並下令將判刑押後9月22日,以待取其感化、社會服務令及醫療報告。

被告親自求情時稱,懇請裁判官不要將他收監,並指自己去年起有甲狀腺亢進、淋巴等病症,瘦了50幾磅,需經常覆診和服藥,亦望多陪伴80幾歲的外祖父。被告稱自己當時行為魯莽,以後會重新做人,日後打算從事日本料理工作。

李官聽取求情後,決定先為被告索取報告始判刑,並強調不排除會判其監禁,讓被告「不要有任何遐想」。(全文

#20220825新聞 #20210831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