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社工阻差辦公罪脫 律政司上訴:要求出示委任證妨礙警方處理聚集群眾

【獨立媒體】2019年8月25日荃灣大遊行,女社工涉拒絕警方要求出示身份證,反要求對方出示委任證,被控一項阻差辦公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未能出示身份證罪,經審訊後獲裁定兩罪不成立。律政司不滿原審裁判官法律觀點出錯,以案件呈述的方式提出上訴,今(4日)於高院進行聆訊。法官黃崇厚表示需時考慮,故押後至9月14日裁決。

根據《裁判官條例》第105條,律政司可以案件呈述的方式,針對裁判官的決定向高院原訟法庭提出上訴。律政司只會在無罪的裁定、裁決或命令在法律觀點有錯誤時才提出。若果律政司上訴得直,法庭有權下令發還重審。(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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