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出獄年輕人】出獄學生克服校方及社會予他們的制紂,只為續寫其學業之路:路遠了,但目的地仍在

//阿欣(化名)是曾就讀某專業學科的大學生; John (化名)則是一名研究生。前者被學校開除學籍,現正一邊工作儲錢,一邊寄望安排重讀;後者被記上大過,恐影響升讀博士之路。他們嘗試重返軌道,克服校方及社會予他們的制紂,為的只是繼續追求自己所望實現的理想。

被捕那年,她大學四年級,還有一年就畢業,其後,更可考獲專業牌照。但她卻在獄中收到大學的來信,要求她出席紀律聆訊,她曾表示希望能押後聆訊,惟被校方拒絕。最終,她在獄中寫下一封陳情信,表露自己希望能繼續學業的心聲。但她收到的,卻是一封寫上「This decision is final」的信件,她連上訴的機會也沒有,「咁就將我踢出校,完全無情講。」

由於阿欣被踢出校,若要重修學位,她必須以「大學一年級生」的身份重返校園,比原定畢業時間多出三年;加上學位完成後,案底會否影響她獲取她專業資格也是一大問題。但她卻樂觀地言:「路是遠了,但起碼能到達目的地啊。」她時常提醒自己:「你不放棄自己,別人才不會放棄你,還有機會的。」她正是憑着這股信念,才支撐自己走到現在。

阿欣現在的生活除了上班,就是支援跟她遭遇相近、因反修例案入獄的人士。「就算我喜歡人,人家也未必接受這樣背景的我。而且,往後幾年的人生,我還是脫離不了反修例案,我還要支援牆內的人。」所以,她索性不想感情事,只想好好生存、好好生活。

跟阿欣一樣,出獄後仍堅持不懈望能繼續學業的,還有John(化名)。

二〇二一年初,還是本科生的John,因非法集結被判囚四個月。他憶述整個司法過程漫長得令人痛苦,「整件事擾攘了接近兩年,我本來也沒打算認罪,但後來拖到學期完結才開始審訊,就想倒不如認罪,趁研究生學期開始前服刑吧。」等候審訊期間,他更因法庭沒收其旅遊證件,失去到外國交流的機會。

出獄一個月,已從本科生畢業,升讀研究生課程的John被校方通知他要召開紀律聆訊,他坦言對此不感意外,但「校方現時才追隨我本科生時的事,那如果我畢業了,他是不是就不會再追究?現時追究豈不是單純懲罰性的措施?」他形容校方此舉等同雙重懲罰。

最終,John被記上兩個大過。兩個大過分別需要經系內教職員撰寫報告,證明行為及學習進度良好,及在畢業前沒有再犯事才可移除。他指教授對其表現滿意,故有望移除其中一個大過,但另一個則需留待今年年末才可由校方刪除。此大過或對他到國外升讀博士的申請造成窒礙。「不會有人願意花時間聽你解釋大過的來源,對他們來說,你就是曾經犯錯,被記過罷了。」

他提到,若最終因案底而無法升讀博士,他將到海外流浪一段時間,逼使自己在陌生的環境下成長;同時,了解世界各地的文化和風土人情,不被自己僅有的知識所侷限。更重要的是,他要將這些見聞帶回香港,他期盼的是,待自己有能力之時,幫助其他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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