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出獄年輕人】出獄後選擇退學轉而投身社會的前護理學生 重整人生路向 當自己的心靈雞湯:再感傷心難過已毫無意思 我們要學會「Move On」

//二〇一九年末的一次示威中,阿金(化名)因管有攻擊性武器被捕,人生自此改變。歷經還押、保釋和七個月刑期,他最終在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刑滿出獄。休學一年的阿金計劃重返校園,嘗試追回逝去的時間,但校方紀律委員會要求阿金完成四十小時的適應計劃才能復課。計劃內容有如社會服務令,如義工服務和撰寫反思文章等。

由於阿金被捕時僅十八歲,是少年犯,受監管令約束,獲釋後一年內必須上學或工作;但無奈他被迫休學,只好選擇打不同散工。他曾做裝修和搬運等體力勞動的工作,「我未完成學業,又有案底,我自知自己選擇不多,加上這些工作毋須申報刑事紀錄就做吧。」

二〇二一年九月,休學兩年後,阿金終能重返校園,他將此形容為「Year1 Sem1 3.0」,可惜學習動力和入學時相比已截然不同。「我猜是這個gap year太長吧,那團火也就消失了,而且,我又跟不上進度,繼續讀下去,也肯定不會有出路。」加上,當初選擇此學科,是為了迎合家人的期望;但出獄後,他希望尋回自我,不再活在家人的期望之下。於是,兜兜轉轉,他還是選擇退學。

「雖然我離開了校園,但不代表我會停止學習,我仍然想學。」目前,阿金計劃參加培訓課程,考取水電工程牌照,望於將來從事裝修或維修工程。他喜歡這行業,因能學習不同技能,更能見識這個社會不同面貌,「見過一些豪宅裝修,連廁所水龍頭也用上純金物料,不知真假。這會讓我想,為什麼社會上會有人用上過百萬去裝修?」這份工作,令他不解這片土地的財富差異,從而反思不同社會議題。

出獄後,阿金亦見證社會氣氛跟入獄前相比,已大不相同。曾抱共同政治信念的「同路人」,相繼移民離港。「希望社會能多點包容、少些衝突,經常會有人責怪移民的人,我始終認為這是個人自由,但我自己對這個地方有感情,我就不會離開。」雖然有時眼見愈來愈多人離港,阿金難免感到空虛,但他想留下的心從來沒有動搖過。他希望自己能以一個見證者和承傳者的身份留在香港,「如果全部人都離開了,下一代就不會知道這個社會曾經發生的事,即便是藉口耳相傳或其他方法也好,最重要是要將一些事和記憶承傳下來。」//

📌 訪問全文:《明周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