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眼女」申法援遭法援署要求重新考慮提控 署方稱若無合理理由可拒申請 【明報】2019年8月11日反修例示威中,一名女子在尖沙嘴警署外被射爆眼。據悉她正申請法援,以入稟區域法院向警方索償,但法律團隊早前收到法律援助署回信,署方要求她重新考慮會否提控,意味有機會拒絕提供法援。法律援助署今(16日)回覆查詢稱,署方如認為受助人不再有合理理由訴訟,或讓受助人繼續接受法律援助是不合理,可按規定取消有關證書。
據悉,事主的法律團隊於上月收到法援署的來信,並提出3點,要求事主提供回覆,再決定會否提供法援。署方表示,預料警方聲稱使用此等武力為合理及可接受;單純的疏忽不足以構成惡意傷害;追究警員的行為責任,需建基於惡意傷害,即必須證明開槍警員有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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