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 三周年|反修例暴動案數據分析 814 人被控 逾一成人案發時未成年

【法庭線】根據《法庭線》統計,被控暴動罪的 814 人,包括 626 男及 188 女,案發時年齡由 13 歲至 63 歲。未滿 18 歲共 86 人,佔整體逾一成。

兩宗涉及未成年被告的暴動案在少年法庭審結;另有一宗案件正在高等法院審理,該兩名少年被指於 2019 年 11 月 13 日,在上水以磚頭擊斃老翁,被控謀殺及暴動。

部分反修例衝突事件涉及大量被告,目前分拆成多宗案件處理。當中,2019 年 11 月的理大衝突,目前涉及逾 300 名被告,涉案地點包括理工大學內外、尖沙咀及油麻地多處,至少分成 37 案審理。

在已審結的案件中,共 173 人次罪成,當中 51 人次認罪,122 人次經審訊被定罪,逾八成罪成被告判囚,以每項暴動控罪計,刑期由 2 年 2 個月至 6 年不等。50 人次罪名不成立,餘下一人表證不成立,該案被告為社工陳虹秀,她被控 8.31 灣仔暴動。律政司正就案件提上訴。

暴動罪最高刑罰為 10 年監禁,據記者統計,近五成暴動罪成被告,被判囚 3 至 3 年 11 個月監禁,比例最高;8 人被判監 5 年或以上,分別來自元朗 7.21 襲擊、8.13 機場衝突及 11.18 理大衝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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