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人被控危害國安 78人還柙候審佔75% 已審8人全定罪

【獨立媒體】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書面回覆立法會質詢,總結反修例案件及國安法案件拘捕及檢控數字。截至今年2月底,共2,804人因反修例運動被檢控,1,172人被定罪;112人因「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被控,8人完成審訊,定罪率為百分百,共有78人因不被批准保釋,未審先囚。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指,《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據報部分被捕人士還柙超過一年仍未審訊,詢問保安局有關情況。鄧炳強以書面答覆,指截至今年2月28日,警方共拘捕10,277人,當中2,804人被檢控,佔被捕人士中的27.3%,有1,172人被定罪。另外有939人的案件仍在審訊中,局方沒有備存還押候審和獲准保釋外出的數字。

至於國安法相關控罪,局方將《港區國安法》下的四類控罪,以及「其他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歸為同一類「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合共有175人因而被捕,當中共112人和5間公司(《立場新聞》及《蘋果日報》)被控。保安局指,至今有8人被定罪,佔已完成審訊人數的100%,換言之,若國安法相關控罪一旦進入審訊階段,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有罪的比率為百分百。被還押候審及獲准保釋外出的人數,分別為78人和59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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