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元朗區議員何惠彬認藐視法庭 判緩刑及支付10萬訟費

【頭條日報】32歲前元朗區議員何惠彬前年涉在facebook專頁發布帖文,煽動他人向警方及國安處職員作出暴力行為,違反高等法院在2019年頒下的禁制令。何惠彬今年初在高等法院承認藐視法庭,希望法庭判以緩刑,好讓何努力工作賺錢以支付訟費。高浩文法官認為藐視法庭的案件必須判處監禁式刑罰,但認為本案適合以緩刑方式處理,故判何監禁1個月,緩刑1年,另須支付10萬元訟費。(全文

#20220427新聞 #網上言論 #原訴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