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男認FB發文籲投廢票5.4判刑 辯方稱以為受言論自由保障

【獨立媒體】57歲產品主任被指於去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在個人Facebook專頁展示帖文,寫有「當廢票多過有效票,我們清楚告訴了世界,香港人反對這樣的選舉」等字眼,並分享至其他專頁,煽惑他人投白票或廢票。他今(13日)於西九龍法院承認兩項在選舉期間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罪,裁判官鄭念慈將案件押後至5月4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明言案情嚴重,判監是選項之一。

辯方求情指,被告單純透過社交帳戶與朋友和志同道合的人分享想法,無意也無能力干預選舉公平性,而相關法例去年5月才生效,此前大眾一般認為相關言論受言論自由保障。辯方又呈上包括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的求情信,稱讚被告為人正直、願意服務社區,又透露被告於內地工作,去年選舉亦曾協助居內地港人投票,望法庭能輕判。(全文)

#20220413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