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李卓人等3人需強檢缺席 押3.17再提訊

【頭條日報】已解散的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以及支聯會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再訊,支聯會由破產管理署延聘的大律師林芷瑩代表,其餘3名還柙被告則因需強檢關係未被帶上法庭。《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押後案件至3月9日再訊,處理由鄒幸彤提出的法律爭議,另排期3月17日再作提訊日。根據法例,支聯會現歸屬於破管署署長,據悉為首宗破管署代表一間已解散公司出庭應訊的案件。

支聯會早前被剔除公司註冊,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60I條,如果一間已解散的公司被起訴,破產管理署署長可代表該公司繼續進行相關法律程序。據了解,本案為首宗由破管署代表一間已解散公司面對律政司刑事起訴的案件,以往並無先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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