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師酒店外被搜出汽油等 辯方質疑警在被告不在場下搜查房間

【獨立媒體】前年5月立法會恢復審議《國歌法》二讀,有人發起「三罷」,警方接獲情報於翌日在銅鑼灣一間酒店租房作監視行動,28歲設計師被搜出含汽油玻璃樽及40顆喉釘。他否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今(23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偵緝警員黃偉忠供稱,警員帶被告及另一被捕人回酒店後,才開始入酒店房搜查。辯方於盤問時指,警員入房搜查時,被告與另一男子並未被押解到酒店,黃不同意。另外,他亦否認警員搜查期間,被告被要求望牆,沒有目睹過程。

偵緝警員13364黃偉忠今供稱,當日下午6時許,他和同事共8至10人到達酒店,期間看守3號房以防他人出入,而警員一直沒有入過3號房移動物品。直至6時44分見同事帶着被笠上頭套的被告及另一被捕人到酒店,約3分鐘後酒店負責人何慧茵到達酒店。之後黃等人表露警員身分,期間另一警員將搜查令送抵酒店。最後在7時,負責人應警員要求打開3號房門,警員押解被告及另一人入房,而負責人則在門外。主問下,黃表示搜查過程中,警員沒有阻撓被告的視線。

辯方盤問時指出,在負責人打開房門,警員入房搜查時,被告與另一男子並未被押解到酒店,黃不同意。另外,辯方指警員在搜查時,被告被要求望牆,沒有目睹過程,黃亦否認。

另外,控方指控被告在酒店搜到的玻璃樽是用作製造汽油彈,辯方一度質疑控方沒有在開案陳詞寫清楚,他又認為控方應該要分拆控罪,將控罪中的物品分開。控方指需時向律政司索取指示。

姚官將案押後至明天,並要求控方作補充的開案陳詞。(全文

#20220223新聞 #20200528銅鑼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