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警方要求職工盟限期內 回應收入及與境外組織聯繫等問題

【星島日報】消息指,警方根據《社團條例》第15條,向職工盟現任及前任等骨幹成員發信,要求有關人士在指定限期內,回應一系列問題及提供相關資料。

據悉,要求提交的資料包括組織運作、過往活動、收入來源及開支、與屬會及外國或境外組織的聯繫等;據了解,職工盟主席黃迺元、副主席鄧建華、司庫鍾松輝和在囚的李卓人(秘書長)等人亦收到警方信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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