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涉打印傭搶其手機等13罪罪名不成立 官斥女傭謊話連篇

【頭條日報】43歲女警蘇寶儀涉因不滿印傭的工作表現,在去年多次用手打印傭的後腦及掌嘴至流血,更偷去其電話,被控10項普通襲擊罪、2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盜竊罪,今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杜浩成裁決指,印傭描述的遇襲過程在記事本與庭上供詞不同,不接納其供詞,斥她謊話連篇。

杜官指,印傭Choiriyah供稱在去年6月19日,被告因為她說不出來電者是誰而打她,但電話記錄顯示當日只有電話打出的記錄。她在盤問下承認被告因為她工作不專心導致意外而沒收其手機,但即晚已歸還給她,她卻供稱被告在6月19日搶走其手機。就印傭供稱與被告拉扯時遭被告踢下體,隨後幾天感到痛楚,杜官認為她只在小便時才感到痛是匪夷所思。

杜官又指,Choiriyah稱曾將受襲過程記錄在自己的記事本上,例如曾遭被告用傘柄打頭,但庭上卻沒有提及,斥她不可信。(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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