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國豪遇襲案】畢慧芬申上訴遭駁回 法官:無合理成功機會 判刑已屬寬大

【立場新聞】前年 8 月,任職《環球時報》內地男子付國豪於機場受襲, 「佔旺女村長」畢慧芬等4 人被裁定暴動及襲擊等罪成,畢遭判囚 4 年 3 個月,她其後就定罪及判刑申上訴許可,於庭上稱「好後悔為咗爭取權利做依啲嘢」,但遭法官張慧玲駁回。法官今頒書面判詞,指畢警誡下明言「自己上前抽水兩下」,不難裁定她具參與暴動的意圖。就本案嚴重性而言,原審法官判刑已屬寬大處理。

法官今 ( 10 日) 於判詞指,雖然畢多次在警誡下使用「無意中」字眼,亦指她不認識其他人,但她亦明言當時「自己上前抽水兩下」,認為從她招認於事件中作出的行為,不難裁定她具有參與暴動意圖。法官又同意原審法官指,畢是否因個人目的或動機作出涉案作為,與她是否具意圖參與非法集結、破壞社會安寧,並無必然因果關係。

至於判刑上訴,法官指原審法官原則上沒犯錯,就本案嚴重性而言,判刑亦屬寬大處理。法官最終認為畢的定罪及判刑上訴並無合理成功機會,拒絕批出許可。(全文

📌 相關資料:高等法院判案理由書(中文)

#20211210新聞 #0813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