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和平集會案】黎智英 鄒幸彤 何桂藍罪成

【立場新聞】去年六四和平集會,24 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等罪。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 3 人不認罪受審,案件今(9 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胡雅文裁定,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有罪,裁定黎智英及鄒幸彤「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立,鄒幸彤及何桂藍「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成立。胡官暫時休庭讓控辯雙方商討求情及判刑日期。(全文

📌 相關資料:區域法院裁決理由書(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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