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涉縱火及酒店製汽油彈 4人擬認罪 兩人不認罪明年6月開審

【獨立媒體】去年2月上旬,警方在油麻地拘捕涉向馬路掟汽油彈的5人,其後搜查涉由他們租用的酒店單位,搜出盛易燃液體的玻璃瓶、液化石油氣等物品,及後再拘捕1人。6人被起訴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包括兩名學生。其中17歲被告於9月表示將會認罪,並於明天(3日)答辯及判刑。另外5名被告今(2日)在區域法院提訊,其中3人擬認罪,將於明年5月30日答辯及判刑,當中兩人須還柙。另外兩名男女則不認罪,押後至明年6月27日開審,為期14天,期間准繼續保釋。

首被告陳姓男子、次被告陳姓男子及第五被告莫姓男子今表示打算認罪,首兩名被告將還柙至明年5月30日答辯及判刑。第五被告則需待不認罪被告開審的首天,處理答辯及判刑。第三被告林姓女子及第六被告陳姓男子擬不認罪,押後至明年6月27日開審,審期為14天,控方透露將傳召16名證人,包括8名警員及1名法證化驗師專家,另外有7小時閉路電視片段。第三被告有3份書面會面紀錄,而辯方或會傳召一名心理專家證人。兩名被告繼續保釋。

代表第五被告莫姓男子的大狀劉偉聰於上次提訊時指,被告需於明年4月考文憑試,因此希望待被告考完試後才進行答辯。至於第四被告劉姓男子,辯方早前指由於被告年紀會影響判刑,因此安排提早於12月3日答辯及判刑。(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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